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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败了2.3%的同城经纪人
答:当然可以,因为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里面的50%都是你母亲的! 如果还是行的话,向法院申请起诉!
答:这样来说下证肯定会受影响!
答:现在暂时 是不可以贷款的!
答:亮点一:对权益保护主体予以扩展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不动产征收与搬迁活动,保障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国家公共利益的实现,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现行拆迁条例规定的权益保护主体是房屋所有权人与租赁房屋承租人,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草案规定的权益保护主体也限于前两者。而实践中,无论是征收搬迁,还是协议搬迁(也就是通俗意义上的商业开发),除了房屋的所有权人、租赁房屋的承租人的权益需要法律明确保护,房屋的共有权人、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的权益也是需要保护的。因此,盛廷版《不动产征收与搬迁法》中以统领法律条款全文的方式使用了“不动产权利人”这样一个法律概念,实现权益保护主体的扩展。 亮点二:一并解决国土与集土以及地上附着物、建筑物的征收问题 第二条第一款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对集体土地及其附着物、建筑物进行征收、搬迁,对国有土地上建筑物实行征收、搬迁,适用本法。 第九条 为了公共利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不动产征收搬迁管理部门可以对集体土地所有权、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及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上的不动产实施征收活动,并依照本法规定对不动产权利人进行补偿。 法律应当对财产进行平等对待,因此,在解决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征收以及地上不动产的征收这一问题的同时,也有必要规制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征收以及地上不动产的征收。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草案没有将集体土地与集体土地上不动产的征收与搬迁问题规定进来,既无法实现财产的平等对待,也无法满足实践对立法发展的需要。因此,盛廷版《不动产征收与搬迁法》对此进行了完善。 亮点三:一并解决国土与集土上的房屋协议搬迁问题 第二条第二款 建设单位与不动产权利人经平等、自愿协商取得建设用地上建筑物所有权而需要进行搬迁的,适用本法的有关规定。 房屋协议搬迁的实质就是一个房地产的交易,是建设单位与房屋所有权人之间的交易,当然这个交易会涉及到土地的使用权。无论是国土上的房地产交易,还是集土上的房地产交易,单就房屋交易来说,均是房屋所有权人与建设单位之间一个平等协商的民事行为,并不存在差异。但是整体而言,二者之间确实存在差距,这个差距就是按照现有的土地管理法要求,农村的土地使用权不允许流转,因此就在源头上限制了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上房屋交易协商的可能性。不过,土地管理法即将修改,因此实现集体所有建设用地的有限流转并非不可能,此时农村...
答:必须要做三份公正书!
答:正常来说补足一年的社保就可以购买了!
答:正常来说现在 所有的房屋都有买方承担,但是也有好多房主包税 个税1%+营业税5.6%!
答:风险是存在的,要看您找什么样的专家弄了? 但不建议买没有产权的房子!
答:同样有效,只要在相应的地方 写上相应的产权人名字,还有写清楚一些出租条款! 别且按上自己的手印!
答:按照政府的城市规划要求,将土地划定土地性质(商业、住宅、综合、工业),然后进行拆迁工作,搞定后,国土资源局公开向社会进行拍卖(就是国有土地出让),然后开发,需要回迁的,回迁安置。 我们在此举例说明:如果有一户人家建筑面积为20平方米,补偿价按每平方米5000元计算,经济适用房均价每平方米3100元,那么这户人家可以拿到多少补偿呢? 按照计算公式,这户人家的拆迁补偿面积=20平方米×0.7(系数)=14平方米。因为拆迁补贴面积不足15平方米,所以按15平方米计算(必须符合规定条件)。 回迁房 价格应该是 7800—8500左右 如果能达到7500建议购买!
答:去寻求真正懂得**的大师!让您心里安心~!
答:就是拿买家的钱,到相应地点进行解压,然后就可以正常交易了!
答:主要是和房主的关系号,而且经常回访去电话,一定会知道房子交易了! 建议您不要做这样的事!将心比心,你看的每套房子?有几个不是中介带你看的? 你真的好意将中介撇开??
答:建议法律起诉,然后要求双方赔偿!
答:如果国有土地使用证过户到你名下,而且房产证可以正常抵押办理,基本就可以过关了!
答:如果合同没有明确的规定,必定是房东来承担费用! 因为此房产权归房东!
答:普通住宅 70年产权,商住50年 住宅可以落户 非住宅是不可以的!
答:产权证更名了 就可以了!
答:他应该是责任和义务提供的!
答:如果三份合同都没有你的签字和手印的话 是不起法律效应的! 无效!